一、招聘单位介绍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是广州市委、市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研究机构(公益一类、正局级事业单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为宗旨,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重要理论阵地、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镇和新型城市智库的定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决策政策建议。详情请登录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zass.gd.cn)了解。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关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目录要求的情况说明(毕业学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1.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任职资格,详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6.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8.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截止日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10.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得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2021年4月28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 2.每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港澳考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需邮寄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复印件;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润云路119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604室人事处收,邮政编码:510410。邮寄截止日:2021年4月2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审核,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职位条件并对所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四、面试 (一)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拟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签名的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构成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70分,每次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再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没有面试合格人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 2.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出现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低的顺序,以及同一类岗位拟体检人数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非考生个人造成的原因除外),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获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应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职位咨询电话:020-8646410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6464433。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21年4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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