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75em]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先进制造、石油化工和信息类专业为主,经管商贸专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属于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国家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单位,广东省示范性软件学院,广东省首家“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认证院校。学校现设有8个学院,已建成22个国家、省、市重点专业和示范性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9个;教育部应用人才培养中心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广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3个、国家职业教育商务英语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和省级生产实训基地2个、市属高校协同创新创业教育平台6个。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7人。其中,教师岗位6人,其他岗位1人(高职教育研究)。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3.招聘人员类型: (1)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者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在我校以往的公开招聘中考察不合格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相关条件补充说明 1.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须在应聘报考前确认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于报考前取得职位要求的证书。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1年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对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如在报考前未取得的,需提供在读院校有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确保在12月31日前取得获认可的毕业证书(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2.专业要求。 (1)应聘者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5)。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如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等),并填写《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详见附件4),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核时审核认定。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予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2)应聘者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培养方向的要求,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个人学习成绩表、院校说明等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发布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7日起到2022年2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招聘审查将全程贯穿,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单位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报考的,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报考材料,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审。 (1)考生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http://www.qgsydw.com)“审核情况”确认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其中,“审核情况”显示“审核同意”的,则进入资格复核环节;“审核情况”显示“审核不同意”的,则未进入资格复核环节。 (2)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具体材料按《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2)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返回原件。 ②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承诺在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③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声明放弃资格、缺席资格复审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4)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面试形式,免笔试。 2.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3.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面谈和岗位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1)面谈环节: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均需以座谈会的方式考察,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性格、个人修养、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岗位能力测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两类进行。 ①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②其他岗位(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书面表达、应变、组织协调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其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综合成绩,高于80分(含)方可录用。 4.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五)体检 1.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可按照答辩(或结构化面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在达到录用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递补;答辩成绩(或结构化面试)相同时,可通过加试方式在成绩相同者中确定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2.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组织,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要求组织。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执行。应聘者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管理 1.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职称聘任须符合广州市相关政策及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要求及管理规定。如考生咨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有责任告知相关聘任规定,以便于考生决策。此类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3.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所聘用岗位享受国家、省、市及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递补原则按照体检递补规则。 1.体检不合格的(含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进行体检复查的。 2.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的投诉且经调查核实后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更新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绿码、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准考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等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口罩。 (五)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六、纪律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小组,由广州市总工会纪检部门和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 广州市总工会咨询电话:020—83188089,监督电话:020—83188086。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招聘咨询电话:020—87602842,监督电话:020—87691850。
广州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