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共招聘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66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须同时符合下列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工作。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三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例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三)报考资格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招聘人员类型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3.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有关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招聘对象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10月18日)。 4.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旧专业部分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为本科、学士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 6.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以及非最高学历对应的招聘人员类型报考,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但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7.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1年10月18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5年10月19日当天及以后出生)。 8.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止至2021年10月18日。 10.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港澳籍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00 时至10月20日下午17:00时,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审核同意的可改报其他岗位,系统审核同意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 资格审查 3. 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5)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 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5)注意事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面试满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60分)。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则由招聘单位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1.所有考生须提前14天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2.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4.“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考前14天内(不含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安排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资格。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发布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四)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部分单位实施机构改革发生的招聘岗位变更,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591264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35912664。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